做事成事须竭尽全力
■胡建新
●与“尽力而为”不同,“竭尽全力”是一种破釜沉舟、不留退路的彻底精神和勇敢行为,反映的是一种精神状态、一种做事态度、一种工作作风。这种竭尽全力的决心和行动,常常能够创造出非同凡响的奇迹
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磁兼容与防护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苏东林,前不久在央视《开讲啦》节目中谈到如何做好科研工作时说,尽力而为与竭尽全力是不一样的,尽力而为可能是99.9%用力,竭尽全力则可能达到100.1%,尽管它们只有±0.1的偏差,可众多的0.99最终可能会趋于零,只有每次都竭尽全力做到最好,才有望达到我们的目标。
苏东林院士所言极是。“尽力而为”与“竭尽全力”虽然都注重和强调“尽力”,但二者“尽力”的程度却明显不同。“尽力而为”侧重于在自己现有的能力、水平、条件和环境的基础上尽量做好,就像很多人通常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去做事一样;“竭尽全力”则是把自己的力量用到极致,就像运动员在比赛冲刺阶段拼尽全力去争夺奖牌一样。显而易见,“竭尽全力”比“尽力而为”意志更坚定、行动更坚决,效果往往更好,成绩往往更出色。
实事求是地说,“尽力而为”是一种较为理性的处事态度,它往往依据自己的既有能力和条件,为着特定目标作出努力。在很多时候、很多情况下,这也并非消极的态度和行为,而是体现了一种从容和稳妥。倘若超越自己的实际能力和客观条件而勉强做事,不但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反而会欲“高”则不达,最终阻碍既定目标的实现。但也应当看到,“尽力而为”实际上是在做事时为自己保留了一定的余地和退路,设定了一个相对宽松而模糊的界限——可以努力去做,但有可能做不好,做不好也不应受到责备。正是有了这样的余地和退路,做事时便有可能不愿付出百分之百甚至更大的努力,就会心有旁骛、有所懈怠松劲,其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与“尽力而为”不同,“竭尽全力”是一种破釜沉舟、不留退路的彻底精神和勇敢行为,反映的是一种精神状态、一种做事态度、一种工作作风。当一个人竭尽全力时,往往会突破自己的极限,激发自己的潜能,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毫无保留地为实现既定目标使劲用力。比如,战士们为了攻克敌人堡垒、夺取战斗胜利,总会奋不顾身、不惜一切地冲锋陷阵;科学家们为了破解科研难题、攀登科学高峰,总会孜孜不倦、不遗余力地攻坚克难。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除去胜利一无所求、为了胜利一无所惜。这种竭尽全力的决心和行动,常常能够创造出非同凡响的奇迹。因此,一个人要想在事业发展上不断取得突破和进步,攀上事业的高峰,干出非凡的成绩,就一定要有竭尽全力的做事精神,下定决心、鼓足勇气,义无反顾、毫不懈怠,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不罢休。
古人讲:“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无论是“尽力而为”还是“竭尽全力”,都是为人处世、做事求成的一种行为方式,关键在于是否“尽吾志”。作为新时代革命军人,强军兴军、保家卫国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在遂行练兵备战、捍卫国家主权和发展利益、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重大任务时,我们必须竭尽全力、追求极致、务求必成,这样才无愧于自己肩负的使命,无愧于党和人民的期望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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