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自觉的纪律”
■尹雯雯
●习主席指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要引导党员、干部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推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以严明纪律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奋进新征程,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做到潜心学纪、认真知纪、立规明纪、知戒守纪,以“自觉的纪律”干事创业,在新的赶考之路上交出合格答卷。
培养“自觉的纪律”,必须心存敬畏。讲规矩、守底线,首先要有敬畏之心。习主席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党员、干部一旦失去对纪律的敬畏,必然导致思想滑坡、行为失范,逾越纪律红线,甚至堕入违法犯罪的深渊。心存敬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坚持以党性立身,对党章党规党纪心怀敬畏和戒惧,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是与非、正与邪、苦与乐等关系,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培养“自觉的纪律”,必须勤学深悟。纪律既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习主席指出:“很多领导干部犯错误,最后在忏悔书中都说对党章和党规党纪不了解、不熟悉,出了事重新学习后幡然醒悟,惊出一身汗。如果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好了、掌握了,又自觉遵守了,防患于未然,就可以防止一些干部今天是‘好干部’、明天是‘阶下囚’的现象。”勤学深悟,方能细照笃行。当前,在全党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每名党员、干部都应把党纪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在平常,深刻学习领会习主席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吃透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准确把握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真正弄明白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养成自觉用党的纪律规范日常言行的良好习惯,使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的过程,成为加强党性修养、强化纪律自觉的过程。
培养“自觉的纪律”,必须知行合一。“党的纪律既有教育约束功能,又有保障激励作用。”纪律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加强纪律建设,严格纪律约束,能够有效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各级党组织在加强纪律教育过程中,要引导党员、干部搞清楚“党的纪律和干事创业是内在统一的”这个道理,既立规矩、明底线,又强信心、鼓干劲,努力营造干净干事、大胆干事的良好环境。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干事创业的“领头雁”,必须强化自我监督和约束,切实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要锚定个人岗位和职责要求,既守住干事边界,在纪律规矩面前管得住手脚,更瞄准事业发展高线,在遵规守纪基础上敢闯敢试敢干。要把严明纪律和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结合起来,把党纪的严管与厚爱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切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履职尽责,以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的精气神狠抓落实,在知重负重、舍我其谁中不断创造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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