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条令 树牢法治观念
■陈会超 向 晚
习主席强调,基层建设落实依法治军要求,最基本的就是贯彻条令条例,坚持按纲抓建。新修订的共同条令紧跟新时代国防和军队改革步伐,将建军治军的基本经验和推进军事管理革命、加强军事治理等一系列新要求,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具有严格的规范性、极高的权威性和普遍的约束力。当前,部队动态分散常态运行、战训耦合强度升级、管理维度持续拓宽,笔者认为,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共同条令过程中,各级需在深学笃行中找准制度落实的关键点,推动条令严格落实。
贯彻落实条令重在学深悟透。落实依法治军要求,既要令行禁止地刚性执行,也要春风化雨的价值引领,切实把条令规范内化为政治信念和道德修养、外化为行为准则和行动自觉。在实践中,个别人员存在认识误区,或是片面强调惩戒威慑,陷入“以罚代管”的思维误区,或是过度依赖思想感化,致使法治权威消解。破解这些矛盾问题,需要准确把握条令落实的着力点,实现制度刚性约束与官兵主体自觉的同频共振。在此过程中,各级要构建教育引导和实践锤炼相统一的培育体系,在原原本本学条文的基础上,引导官兵深刻理解新修订的共同条令的时代背景、立法精神和深层考量,确保人人领会基本精神,切实树牢“条令条例条条是令”的法治观念。
提升落实质效重在系统谋划。军事管理活动环环相扣,任何环节的脱节都可能导致整体效能的衰减。个别单位存在“突击式落实”“选择性执行”等情况,折射出法治思维、系统思维缺失的问题。各级在落实条令法规的过程中,要构建全周期管理体系,注重条令与其他法规制度的关联性,实现不同法规间的有机衔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落实网络,并强化末端执行的精准性,在深刻理解制度内涵、掌握单位实情的基础上,不断健全完善落实机制。同时,要着眼长远夯实基础,杜绝“重显绩轻潜绩”的功利倾向,纠治“以台账厚度衡量落实深度”的虚化倾向,让条令法规真正成为战斗力提升的倍增器。
激发制度活力重在守正创新。推动条令在基层落地生根,必须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一方面,条令是长期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凝结着治军带兵的普遍规律,任何人都不能以“情况特殊”为由弱化执行标准;另一方面,基层部队任务类型、力量编成、环境条件不同,要将条令要求与具体实际相结合,避免“水土不服”,真正释放制度效能。实践中,各级党委机关要加强指导帮带,确保条令落实不偏向、不走样,严格依法正规“四个秩序”。
依法治军根基在基层,成效在落实,关键在担当。各级要始终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把条令落实作为党委工程、主官工程紧抓不放。既要当好“执行者”,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抓制度落实,杜绝打折扣、挂空挡,更要成为“领路人”,主动破解“突击式落实走过场”“眉毛胡子一把抓”等矛盾问题,真正打通法规落实的淤点堵点。要立起向战抓管、抓管为战的鲜明导向,把战斗力标准贯穿条令落实全程,既算“管理账”“安全账”,更算“打赢账”,以条令落实硬指标检验担当作为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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