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5月21日讯:据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台湾地区立法机构日前三读通过攸关核电厂延役修“核子反应器设施管制法”,台经济部门对此表示,后续仍需待主管机关修订“子法”及相关核安检查要求事项,台电公司才能进行延役或重启的评估。“核安会”对此表示,“核管法”相关“子法”修订,需要4个月时间完成。
台湾地区立法机构教育及文化委员会21日处理核安会预算解冻案。针对台湾地区立法机构通过攸关核电厂延役的修“核子反应器设施管制法”,核安会主委陈明真会前表示,相关“子法”修订、内部审议及预告程序,再加上必要行政程序,会需要4个月的时间完成修“法”。
针对台湾地区立法机构昨通过“核三厂延役公投”提案,陈明真表示,通过之后,要由台电及台经济部门决定是否提出申请,核安会只是管制机构,接获申请后会依照国际标准审查,来决定合不合格。因判断设备老化程度、更换零件等都需要时间,无法确定具体审查时间。
至于台当局环境部门负责人彭启明建议核安审查,参考环评机制开放公众参与,他表示,民众可以发表意见,核安会会在官网公布解答。另外,核安会的重要审查一直都有公众参与,例如说明会、接受各方提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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