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用“解释”代替“解决”
■向 勇
前段时间,某部要求机关工作人员端正服务基层态度,不能用“解释”代替“解决”。之所以提出这样的要求,是因为他们发现,在处理一些工作时,面对基层的质疑或不满,个别机关工作人员会说:“没有相关政策依据”“目前办事人手不够”……如此解释看似情有可原,但无助于推动问题的解决。
其实,官兵反映强烈、需要机关出面协调的问题,往往是与基层建设息息相关但基层依靠自身力量又无法解决的,往往工作程序更复杂,需要花费较多时间精力,甚至可能涉及到政策规定盲区。而机关工作人员如何应对处理,检验着他们服务基层的态度——是把基层的事当作自己的事竭尽全力?还是怕问题解决不好成了“烫手的山芋”而不愿接手?如果仅仅因为畏难,就找各种理由搪塞、推脱,无疑会寒了基层官兵的心,甚至让他们对机关心生抱怨。负面情绪累积到一定程度,可能会削弱集体凝聚力,影响内部团结。
“解释”与“解决”,虽一字之差,但出发点不同,结果也不一样。从字面上看,“解释”停留在口头上,而“解决”体现在行动中。当然,强调不能用“解释”代替“解决”,并不是否定“解释”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受一些客观条件制约,有的问题在解决过程中确实会遇到很多困难和阻碍,导致一时间无法推进。这个时候,机关工作人员就要及时向基层官兵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让他们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总而言之,面向基层开展工作尤其在处理基层提出的困难问题时,机关工作人员要抱着“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撒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的态度,在能力范围之内努力寻求解决办法,消除基层官兵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将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练兵备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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