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科技厅将从四个方面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构建科技人才引育用主阵地

华夏经纬网 > 新闻 > 大陆新闻 > 时事要闻      2025-06-25 13:48:28

《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土地供应等方面支持科研平台和设施建设,促进科技人才培养,海南省科技厅将在四个方面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构建科技人才引育用主阵地。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蒙巍在发布会上表示,《条例》的出台,对于海南省加快打造科技创新、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开放合作“三个高地”,推动科技创新提质增效,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首先,强化人才科研平台建设。《条例》第十三条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土地供应、场所使用、政策支持等方面支持科研平台和设施建设,促进科技人才培养。蒙巍表示,省科技厅将在四个方面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构建科技人才引育用主阵地——一是做优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平台。以国家实验室(基地)和全国重点实验室为龙头,省实验室和省重点实验室为支撑,布局建设实验室矩阵;二是壮大技术创新平台。围绕“五向图强”和生物医药、石化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方向,推动政府主导的技术创新中心和企业主导的创新联合体、创新联盟、内部研发机构等建设发展;三是强化海口国家高新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海口复兴城等企业孵化器的作用,在重点领域建设20家以上概念验证中心、中试研究基地等成果转化平台;四是稳步夯实条件保障平台。以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为牵引,统筹用好央地资源,推动设施设备提档升级。

其次,改革科技计划,提升科技资源配置绩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统筹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实施基础研究行动计划,以种业、深海、商业航天、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生物制造等新领域新赛道为重点,设立产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专项项目;二是统筹开展自由探索和有组织科研,建立专家实名推荐的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探索实行首席专家(科学家)负责制,强化重大创新平台在科研攻关组织、资源配置、技术路线决策等方面的自主权,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市县政府、重点园区等协同创新,实行科研经费总额核定制和总体绩效评价制,赋予行业主管部门、市县政府、重点园区更大立项决策自主权;三是统筹提供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加大对战略性、先导性、基础性项目的稳定支持力度,聚焦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优秀科技人才深入实施“滚动支持”项目。

再三,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条例》重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将从三个方面做好配套落实——一是研究《海南省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实施方案》配套细则,制定尽职免责具体可操作的实施办法;从省级层面制定职务科技成果“先用后转”相关细则,规范操作流程;二是落实改革任务,支持和指导改革单位在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赋予成果完成人(团队)全部所有权等重点任务上大胆探索,争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案例;三是建立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职能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部门间的工作协调机制,共同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工作。

蒙巍表示,下一步,海南省科技厅将努力构建“平台支撑有力、资源配置合理、转化畅通无阻”的科技发展生态,多举措提升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

文章来源:海南省科技厅
责任编辑:邱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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