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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民:海峡两岸文化贸易发展现状

王建民

 王建民,陕西耀县人,1960年生。中山大学经济学学士,法学(社会学)硕士。1986年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工作至今,研究员。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客座教授,中国亚非发展交流协会理事。已出版《海峡两岸经济贸易投资大全》、《台湾何处去》、《海峡季风——多棱镜下两岸关系透视》、《台湾政商家族》、《塑胶霸主——王永庆》、《台湾军力》、《台湾的“黑金政治”》、《台湾省地理》、《台湾黑社会内幕》、《台湾地方派系与权力结构》、《民进党政商关系研究》、《国民党下台内幕》等。

   作者 王建民

    海峡两岸文化贸易既是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两岸服务贸易的主要内容之一。过去30多年来,两岸文化贸易取得一定进展,但因其特殊性与敏感性,受政策影响大,两岸文化贸易发展速度不快,贸易规模小,目前尚无准确的统计数据,估计一年广义的两岸文化贸易额不超过30亿美元,狭义的年文化贸易不足5亿美元。尤其是大陆对台文化产品出口远小于对台文化产品进口,形成对台文化贸易逆差状态,与总体对台贸易逆差状况一致。目前两岸文化贸易产品主要集中在版权、影视、艺术品交易等少数领域。


    在出版业方面,两岸版权贸易和出版物进出口取得一定进展。2011年,两岸图书、报纸、音像、电子出版物等进出口品种达48万余种,大陆对台书籍报纸图书制品进口和出口额分别为3419万美元与5464万美元;其中,2012年台湾取代韩国成为北京引进境外电子出版物版权的最大地区。台湾版权对大陆输出比例大,台官员估计占了80%以上。台湾“文化部”出版的《2012年图书出版产业调查报告》显示,台湾图书出口以香港为最大,约10.65亿元,占44.4%,马来西亚居次;尽管对大陆图书销售比例持续上升,由2011年的6%上升到2012年的9.8%,但总额不大,仅有2.4亿元。台湾前“文化部长”龙应台表示,在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中,大陆主动为台湾图书进口开放“绿色通道”,未来台湾对大陆图书出口比例上升到期15%。确实,海峡两岸的图书与版权贸易有很大潜力。如只有5000多万人口的法国,其图书销售与版权贸易量占了全球的15%,每年对经济总量的贡献近40亿欧元,说明海峡两岸图书销售与版权交易有很大的发展潜力,需要海峡两岸努力开拓。


    在电影与电视剧贸易方面,2011年大陆取消台湾电影在内地上影的配额限制,2012年又进一步放宽台湾电影、合拍电影、投资影院等各项条件。2001-2011年,两岸合拍电影达39部,占大陆合拍片的9.8%。ECFA签署后,台湾电影在大陆上映了15部,创造了15亿元的票房收入,大陆电影在台湾上影总计42部,但票房收入少,合计只有5000多万元。另外,据台湾方面的研究,2004年到2012年,台湾引进电视剧出口到大陆的部数与集数合计分别为160部与3101集,低于韩国与香港对大陆的输出量,而且2011年以后有下降趋势。2014年5月,台“行政院”通过“电影法”修正草案,为振兴台湾电影业,鼓励本地电影产业,对投资制作本土片可抵减营业所得税优惠,并延长10年。同时,强调外资与陆资投资也可迁用,但必须符合“本土片5项认定标准”,必须有台湾人参与台湾影片制作,也为两岸电影合作与贸易创造了条件。


    在艺术品交易方面,2011年,两岸艺术品交易进出口规模为1492万美元,其中大陆(包括香港)对台出口为1339万美元,较2002年的188万美元增加了约6倍。


    近年来,台湾影视公司积极与大陆视频网络公司合作以开拓大陆,即台湾影视剧通过大陆视频网播放,争取大陆市场,也成为另一种两岸影视合作与贸易。2008年,土豆网与台湾三立电视台合作拍摄“欢迎爱光临”;包括 TVBS与公共电视台合拍的“16个夏天”与大陆视频网站合作播出国,一度登上“爱奇艺电视剧风云榜”和“百度搜索风云榜”冠军,在大陆“爱奇艺”和“PPS”创下4881万人的点阅率;台湾三立华剧及梦田合拍的“巷弄里的那家书店”在大陆视频网的点击率达470万次。


    可以说,两岸文化贸易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目前政策限制仍多,尤其是包括促进两岸文化市场开放与文化贸易的“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在台“立法院”审议受阻,影响两岸文创合作与文化贸易发展。海峡两岸需要积极努力,创造更多、更好地条件,加强两岸文创产业合作,促进两岸文化贸易。(王建民 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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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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