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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民:清醒认识台湾岛内"一宪各表"的危险性与危害性

王建民

 王建民,陕西耀县人,1960年生。中山大学经济学学士,法学(社会学)硕士。1986年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工作至今,研究员。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客座教授,中国亚非发展交流协会理事。已出版《海峡两岸经济贸易投资大全》、《台湾何处去》、《海峡季风——多棱镜下两岸关系透视》、《台湾政商家族》、《塑胶霸主——王永庆》、《台湾军力》、《台湾的“黑金政治”》、《台湾省地理》、《台湾黑社会内幕》、《台湾地方派系与权力结构》、《民进党政商关系研究》、《国民党下台内幕》等。

    作者 王建民

   最近以来,有关“中华民国宪法”或“中华民国宪政体制”的讨论越来越多,大有成为蓝绿两党、台湾社会各界甚至海峡两岸共识之势。事实上,“中华民国”确实已成为岛内社会一个普遍性共识即“台湾新共识”。然而,在台湾内部蓝绿对抗与民粹政治之下,“中华民国宪法”变为“一宪各表”、各说各话的政治博弈的筹码,结果是越表越抽象、越模糊,最后表为没有“一中精神”或“一中框架”的“中华民国”,完全脱离了“中华民国宪法”之本意。

   “宪法”是根本大法,本应成为社会各界共同遵守与守护的基本法律规范。但在台湾,“中华民国宪法”却成为政治玩物,想要就要,想弃就弃,想改就改,想辱就辱,甚至由政客定义“宪法”的主权与领土范围。  

   长期以来,民进党从不承认“中华民国宪法”或“中华民国”,甚至仇视“中华民国”,才有民进党政治人物的“中华民国是什么碗糕”之说(即是什么东西)。“台独党纲”就是要推翻依“中华民国宪法”确立的“中华民国”,建立“台湾共和国”,制定“台湾国宪法”。即使为外界普遍肯定的《台湾新途决议文》,也是玩弄“中华民国宪法”,它所承认的“中华民国”是民进党自己定义的“中华民国”即“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依目前宪法叫中华民国。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利属”。就是这样一个要推翻“中华民国”的政党,却在不断参选“中华民国总统”,过去陈水扁还曾当选,如今蔡英文又成了新一届领导人而且享受“中华民国”的一切权利与待遇。蔡英文为了选举才于2015年重新提出在“中华民国现行宪政体制下”推进两岸互动与和平发展的主张,获得外界的普遍肯定。外界误认为蔡英文与民进党回到了“中华民国”。

    然而,这只是假象。在蔡英文的所有重要政治论述中,始终以“台湾——国家”为主轴,“中华民国”只是偶尔提及,显然是“政治点缀”,并没有真心诚意认同“中华民国”。特别是,作为民进党主席的蔡英文既坚持“台独党纲”等“台独”主张与论述,又讲坚持“现行宪政体制”,本身就是矛盾的,冲突的,也表明也讲的“中华民国宪政体制”是假的。我们切莫为其政治语言所蒙骗。

    即使国民党对“宪法”的认知也出现变化与异化,出现“一宪多表”或“一宪乱表”。洪秀柱等所谓的深蓝国民党人仍坚持正确的“中华民国宪法”论述即“中华民国”主权与领土范围包括了大陆在内,只是治权仅及台澎金马地区。但越来越多的国民党人却出现不同的修正或修改,如黄敏惠提出“以台湾为主的中华民国”,黄昭顺提出“中华民国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等等,已完全脱离了“中华民国宪法”或“中华民国”之本意。

   在台湾内部对“中华民国宪法”出现不同认知的同时,大陆却有人重视所谓的“中华民国宪法”价值。特别是大陆许多人还认为今天台湾的“中华民国宪法”论述包括了台湾与大陆同属一个中国的论述。这也是误读。“中华民国宪法”的“宪法”条文只有“依其固有之疆域”对主权与领土范围的抽象表述,没有任何台湾与大陆同属一个中国之具体表述。

   但这种抽象的“固有之疆域”论述,在今天的台湾政治语境下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它们已把“固有之疆域”有意无意的变为只有“台湾”,而没有了大陆,变为“中华民国台湾”或“中华民国是台湾”,即变为“独台”,也就是“台独”人士林昶佐所谓的“华独”。其实就一种变相的台湾实质独立,只是继续借用了“中华民国”这个壳给予包装。对此,我们需要有清醒的头脑与认识,切莫以为台湾有人讲“中华民国”或“中华民国宪政体制”,就认为他们回到“宪法一中”或“一中宪法”上来了,回到台湾与大陆同属一个中国的正确道路上来了,就不再是“台独”了。这是非常危险的。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一宪各表”或“一宪新表”的欺骗性、危害性。(作者 王建民 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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