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王建民:蓝绿对南海仲裁结果的立场差异何在?

王建民

 王建民,陕西耀县人,1960年生。中山大学经济学学士,法学(社会学)硕士。1986年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工作至今,研究员。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客座教授,中国亚非发展交流协会理事。已出版《海峡两岸经济贸易投资大全》、《台湾何处去》、《海峡季风——多棱镜下两岸关系透视》、《台湾政商家族》、《塑胶霸主——王永庆》、《台湾军力》、《台湾的“黑金政治”》、《台湾省地理》、《台湾黑社会内幕》、《台湾地方派系与权力结构》、《民进党政商关系研究》、《国民党下台内幕》等。

    作者 王建民

     对于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的结果,岛内蓝绿、朝野与社会各界的看法与主张,并非外界认为的同仇敌忾,立场一致,共同对外。恰好相反,台湾蓝、绿两大政治阵营在表面、局部一致之下,实质上有很大差别,在野的蓝营对南海主权的立场较为明确与坚定,绿营则是更为抽象与模糊,“反中谋独胜于保岛护海”。

    第一时间,国民党文化传播委员会主委周志伟表示,“仲裁庭睁眼说瞎话,吃人够够,严重侵犯中华民国的主权与利益,国民党完全不能接受”。他还明确指出,“U型线”在“‘宪法’上属于固有疆域一部分,所涵盖海域面积高达360多万平方公里,是台湾面积的100多倍,其中的战略利益绝对不能放弃”。党主席洪秀柱表示,全力支持当局对不公平的南海仲裁表达坚定反对立场,并呼吁以持续行动展现捍卫南海主权及相关权利的决心,绝不退让。

    亲民党这次表现相当积极与优异,给予点赞。亲民党第一时间出措词严厉的最强声明:“南海各岛礁为中华民国固有疆域,南海十一段U型线更是自1947年以来所提出之主张;世界各国或所谓仲裁庭,以各种虚伪理由或以任何技术手段,提出对于南海岛礁有违事实的仲裁或宣示,台当局应概不承认”。亲民党进一步表示,任何政府官员如主张或决策机构放弃太平岛,或因作业失误而丢失太平岛,均应依刑法第120条渎职罪起诉。

    新党主席郁慕明发表声明认为,仲裁结果不具国际法效力。南海海疆诸岛是中华民族共同祖产,须坚决捍卫;呼吁两岸联手合作,共同维护“固有疆域”。

    与蓝营态度明确、立场坚定相比,民进党当局与绿营势力的表态则完全不同,不仅不提U型线,不提固有疆域,基本上是抽象的、空洞的,是原则性的,甚至是配合美日立场的。

    在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结果出来前夕,代表蔡英文当局的台湾“总统府”对南海仲裁案提出三项主张:第一,“南海的所有声索方对南海领土与海域权利的主张,都必须依照国际法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华民国对于南海领土与海域权利的主张,也都符合国际法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二,各声索方都有义务尊重南海地区的航行自由与飞越自由。第三,所有声索方都应该要用和平方式解决南海争端,同时主张必须纳入多边的和平争端解决机制。这种声明与主张等于没有实质性的立场,是任何一方都会使用的概念与主张。仲裁结果出台后,台湾“总统府”以新闻稿的方式发表声明强调,“本案仲裁庭于审理过程中,并未正式邀请参与仲裁程序,也从未征询我方意见,现在相关仲裁判断,尤其对太平岛的认定,已严重损及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在权利”,因此在此着重表示:“我们绝不接受,也主张此仲裁判断不具法律拘束力”;“政府在此强调,对南海诸岛及其相关海域享有国际法及海洋法上之权利”。

    台外事主管部门李大维表示台当局“针对南海仲裁判断太平岛为礁,完全不能接受,强调这没有法律拘束力”。台湾“陆委会”发表声明指出,“对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享有国际法及海洋法上权利”,根据一九四七年公布的“南海诸岛位置图”明示领土及海域范围以来,坚定捍卫南海诸岛与相关海域主权,没有任何改变。

     台湾“内政部”则提出来了较为系统与全面的五大主张:一、“常设仲裁法庭公布‘南海仲裁判断’,严重损及我国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的权利”。二、“太平岛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一百二十一条可维持人类居住及其本身经济生活的岛屿,绝非岩礁”。太平岛得依公约享有完整海洋权利 。三、“内政部于一九四七年公布的‘南海诸岛位置图’,即已宣示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及相关海域主要属于中华民国所有”。四、“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享有国际法及海洋法上权利,这是台湾一贯立场与坚持”。五、“对于南海争议,我们主张,应该透过多边机制进行协商,共同以和平方式解决”。

    尽管民进党当局不同部门发表了声明与新闻稿,但奇怪的是,一向在第一时间对重大事件表态的执政党民进党中央,则没有看到对南海仲裁结果没有发表声明或新闻稿,是认同民进党执政当局的立场或还是另有隐情不得而知,却是值得思考的重要现象。只是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在受访时表示,“南海仲裁认定太平岛为礁一事,严重损及台湾南海诸岛及其相关海域的权利,绝不接受,也主张这项仲裁判断不具法律拘束力”。

    新兴绿营政党——时代力量党对菲律宾南海仲裁案发表的声明表示,“台湾对南海的太平岛、东沙岛等岛屿,都是长期有效占领、拥有主权,毋庸置疑,不因未纳入台湾的仲裁结果而受影响”;“同时支持台当局积极捍卫主权及相关海域权利的决心”。另一激进“台独”势力---台联党,在年初选举挫败后迅速边缘化,也未对南海仲裁案发表声明或新闻稿。

    观察蓝绿对南海仲裁案的表态与立场,则会得出重要的政治结论与启示。蓝营立场总体一致,对维护南海主权立场坚定明确,均提到南海“固有疆域”,均未以“台湾”作为论述主体,但蓝营不同政党仍有差异。蓝营三个主要政党均有党的声明与表态,不过国民党主席与新党主席均有表态,但亲民党主席没有正式表态;在两岸合作问题上,国民党与亲民党没有明确表态,只有新党从整个中华民族利益的角度论述,明确提出来两岸南海合作的主张。

    就民进党当局、民进党、时代力量党的表述观察,总体一致,大同小异。共同点是,多是抽象的论述,均不提南海诸岛为“固有疆域”,不提“U型线”与历史性水域权利;核心是防止出现“两岸一中”之结果或论述。台外事主管部门与“立法院”均对仲裁文本中以“中国台湾当局”(Taiwan Authorityof China)称乎提出抗议与批判。有所不同的是,民进党当局作为执政者,在论述上基本上能够以“中华民国”作为论述主体,尽管其中以维护台湾主体性为要害;民进党中央却未对南海仲裁案明确表态,值得探究;时代力量党的立场则公然突出其“激进台独”性质,以“台湾”作为主体陈述,显然是“台独”思维,就失去了争取南海权益的法理依据(台湾只是一个地区,不是主权国家,不享受国际法人资格,这样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

     台湾“立法院”发表的共同决议更显特别。近年来,台“立法院”经常发表针对大陆的共同决议或声明,包括对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审议达成“逐条审查、不得包裹整体通过”的阻挠决议,包括对台“陆委会”主委王郁奇访问大陆“不得讲一个中国、不得发表共同声明”等决议以及谴责大陆要求肯尼亚遣返台湾诈骗犯的共同决议等,而且都很及时,态度强硬。然而,对于有损于台湾直接利益的菲律宾南海仲裁案,台“立法院”却迟迟未发表谴责这一非法仲裁的共同决议,直到七月十五日才发表。而且最先不是由主导“立法院”的民进党率先启动的,而是由亲民党党团率先召集协商的,却因时代力量党团却缺席而无法达成决议。

    最后在压力之下,“立法院长”苏嘉全才出面再度协商,各党团才得以达成共同决议。尽管这一共同决议平衡了蓝绿立场,提到“无论就历史、地理及国际法而言,南海诸岛及其周遭海域属于固有领土及海域,对南海诸岛及周遭海域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任何国家无论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予以主张、占据,或任何国际仲裁的片面决定一概不承认”。这一表述可以说照顾了蓝营的立场,与民进党当局、绿营对南海仲裁案的表述有所不同,但同时也满足了蔡英文当局的基本立场,依旧不提U型线与历史性水域。台湾联合报记者以“立院这纸声明,像被拔牙的老虎”来形容这一共同决议,认为“这样地对宪法与领海基线及邻接区法以及一九四七公布的南海诸岛位置图等主张法律文件‘用布盖起来’的作法,恐怕只是一种色厉内荏,谁也吓唬不了,最终还是只能沦为自欺欺人的把戏”。(作者 王建民 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 


      华夏经纬网专稿 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华夏经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