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家族不法所得与罚金逾11亿新台币进公库 海外还有数亿待追讨

华夏经纬网 > 新闻 > 涉台新闻      2024-05-17 11:05:49

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图源:台湾《联合报》)

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图源:台湾《联合报》)

华夏经纬网5月17日讯: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地区领导人蔡英文5月20日卸任之前将“特赦”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的传闻,连日来成为岛内关注焦点。台北地检署指出,目前陈水扁家族判刑定谳部分,执行没收犯罪所得与罚金的金额已超过11亿元(新台币,下同),至于陈水扁家族在瑞士帐户遭冻结资产约还有4.5亿元,仍待案件结果出炉声请返还。

台北地检署统计指出,目前有关陈水扁判决定谳的龙潭购地案、陈敏薰买官案等,包括陈水扁个人2.79亿元的犯罪所得、陈水扁家族6.95亿元的犯罪所得;并科罚金部分,陈水扁2.5亿元、吴淑珍2亿元,总计11亿4500万元都已执行入公库。

另外查扣的部分不动产还涉及变卖等问题,2010年陈水扁因龙潭购地案遭判刑定谳,当时特侦组共扣押陈水扁家族不动产、珠宝及现金等资产,超过11亿元元;陈水扁家族利用贿款辗转洗钱到美国,购买位于纽约、弗吉尼亚州的两处豪宅,经美国司法部查扣拍卖后,归还拍卖所得款约4800万元(约150万美元)。

此外,特侦组在海角七亿案外陆续又查出陈水扁家族藏放在国泰世华金库中的10余亿元现金,辗转透过买豪宅、透过人头转汇到海外,因而查出在瑞士账户约4.5亿元被冻结,至今尚未汇回。

陈水扁目前遭判刑定谳的包括龙潭购地案,法院认定陈水扁、吴淑珍夫妇收受台泥4亿元贿款;陈敏薰买官案中,陈水扁、吴淑珍夫妇被法院认定收贿1000万元;二次金改中的元大并复华案部分,陈水扁、吴淑珍夫妇收受2亿元贿款。吴淑珍在判决定谳的南港展览馆案中,被认定收贿9000万元。另外,法院判决宣告没收犯罪所得外,也宣告没收洗钱财物及孳息。


责任编辑:姚思寒
台湾快评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72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5281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5669841
举报邮箱:xxjb@huaxia.com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主办:华夏经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华夏经纬网

Copyright 2001-2024 By www.huax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