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监管局深刻认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部署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部党组决策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就地监管职责,突出重点要点,统筹力量时间,采用“三纵三横”工作法,持续加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工作。
一、纵向贯通,确保转移支付监管质量
黑龙江监管局以“三纵”贯穿政策执行、项目管理和资金运行三条脉络,把准方向,提升效率,将政策宣传贯彻到位,实现全流程监管无遗漏,打通资金跟踪监管的“最后一公里”。
“一纵”抓政策理解,准确掌握监管方向,宣传贯彻到位。黑龙江监管局立足政治机关站位,通过“第一议题”制度和局长办公会议等形式,组织全局同志专题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部党组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做好转移支付资金监管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年度监管计划。持续关注、落实中央重要财税政策在属地实施要求,加强与财政部预算司、国库司、监督评价局等相关司局的请示沟通,确保在准确理解、掌握中央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属地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落实监管任务目标。
“二纵”抓项目流程,理清项目管理脉络,实现全流程监管。针对不同转移支付资金的业务审批和项目实施流程,研究确认各关键节点可能存在的问题,实施重点监督,提升工作质效。对按项目管理的资金,全程追踪项目实施过程,重点考察项目申报、审批和实施的前后一致性和程序完整性,作为判断项目资金管理合规性的依据;对以补贴形式发放的资金,追踪属地补贴政策制定实施和审核发放过程,考察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督促补贴审核、兑付工作规范高效完成,确保清算数据真实准确。
“三纵”抓资金穿透,将线上监控与实地核查紧密结合,打通“最后一公里”。追踪资金流向,将监管视野覆盖从预算指标分解下达、资金支付使用到形成固定资产的资金流转全过程。发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监控优势,发现预警信息及时与基层单位沟通核证,建立数据统计和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制度,实现对资金和项目情况及时掌握、定期分析、重点关注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必要时,根据线上发现的线索开展穿透式核查,追踪项目申报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真实情况,充分发挥财政监管在事前事中环节的督促作用。
二、横向协调,提升转移支付监管效率
黑龙江监管局从空间、时间和部门协同等不同维度,科学统筹监管力量,合理规划监管工作进展,调动各部门形成监管合力,有效提升监管效率。
“一横”划分空间布局,明确责任分工,实行网格化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工作,将各类转移支付资金和项目按地理区域、部门分工和行业领域分解到各处室,开展网格化监管,形成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监管模式。特别是对国债资金监管等重点监控项目,黑龙江监管局将所有项目按分布地区落实到各处室,确保实现资金的全流程、全覆盖监管,助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黑龙江落地生效。各处室通过定期交流,总结推广可复制经验,探讨破解监管要点难点,切实提升监管质效。
“二横”把握时间维度,根据项目进展,合理确定阶段工作重点。充分考虑不同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对象的管理运作规律,科学制定工作计划。根据项目实施不同阶段特点,明确不同监管重点,在资金下达环节主要关注资金拨付的时效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重点关注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在竣工验收阶段关注资产管理和资金结余情况,结合不同阶段情况有针对性的确定监管方式和重点监控内容,保证监管工作节奏清晰、重点突出。
“三横”加强部门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发挥监管合力。加强与省级财政、发改等主管部门的交流会商,实现项目清单、管理制度等关键信息的共享,通过制发监管函方式定期通报发现问题,明确监管要求。压实地方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协调省级主管部门、有关项目单位共同研究探讨资金监管思路,研究并采取进一步加强管理、督促整改的有效措施,与重点地区和单位保持常态沟通联系,及时掌握资金和项目管理动态。建立完善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下一步,黑龙江监管局将认真贯彻部党组的决策部署要求,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监督、聚焦重点,优化方式方法,统筹监管力量,提升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工作质效,高质量推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属地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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