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工作要求,持续完善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机制,充分运用金融手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金融资源向县域乡村深度下沉,助推乡村全面振兴。为有效破解传统农村金融产品额度低、期限短、担保难等突出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通过构建“财政引导+金融支持+担保增信”的财政金融协同机制,支持开发普惠信贷产品“富民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金融支持力度,有效激发了农村产业发展活力,走出了一条金融助力产业兴旺、“贷”动农民增收的新路子。
一、强化制度保障,多元构建分险模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聚焦农村金融服务短板,通过制度创新和产品优化双向发力,进一步提升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可得性。一是完善制度顶层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积极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富民贷”服务范围从20个县扩展至45个县域,覆盖33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26个革命老区县及29个油茶种植大县。二是构建“风险补偿+农担分险”双重保障机制。目前已在13个业务重点县统筹建立“富民贷”业务风险资金。针对部分市县财政实力薄弱、风险补偿资金不足的问题,通过农担增信分险,进一步增强银行放贷信心。三是支持农担机构加快数字化建设。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从经费预算、调研指导等方面积极引导广西农担公司加快数字化建设,推动农业银行广西分行与广西农担公司创新开发广西首个政策性银担直连系统,担保贷款审批周期从7—10个工作日缩短至最快24小时内办结,金融服务效率大大提升。
二、优化产品模式,精准纾解融资难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结合农业领域融资特点和需求,支持广西农担公司和农业银行广西分行不断优化“富民贷”产品要素,创新推出“两降两扩”服务模式。一是降低融资成本。“富民贷”执行不超过LPR的优惠利率,由农业银行承担担保费用,贷款综合费率较市场平均费率减少2%以上。二是降低准入门槛和扩大业务范围。鼓励担保机构实行免抵押政策,进一步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可得性。同时,“富民贷”单户贷款下限由10万元调整至5万元,推动有效满足更多农户的经营需求。三是扩延贷款期限。为适配农业产业经营周期较长的特点,“富民贷”授信期限最长可达5年,对油茶等长周期农业产业可适当延长到10年。
三、聚焦产业赋能,激发富民兴村活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产业扶持为突破口,创新信贷直通车机制,开发特色金融服务模式,推动形成以产兴村、以村促产、以产带富的发展格局。一是构建政策协同机制。市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印发文件,建立“新农建档·信贷直通车”双轨推荐机制,指导各县(市、区)紧扣“一县一品”产业布局,靶向支持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发展。二是强化标杆带动效应。比如,在梧州市开展“党建引领+新农建档”金融支农服务支持六堡茶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党的二十大代表祝雪兰同志的示范带头作用,带领当地茶农通过“新农建档立卡”政策改造扩种六堡茶,带动全区六堡茶产业获得贷款支持,惠及茶农676户。三是因地制宜开发特色金融服务。针对边境水果贸易等产业推出“政府+担保+银行+进出口经营主体”服务模式,为69家边贸主体提供纯信用、无抵押贷款,带动当地农产品进出口,打造了金融支持边境特色产业发展的成功范例。
下一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将充分发挥财政金融联动优势,通过财政金融协同、数字技术赋能和产业精准对接,推动“富民贷”模式向更多金融机构和县域推广复制,为广西乡村振兴提供更普惠、更高效的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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