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屏幕中的形式主义”
■卢文高
今年以来,浙江省部署开展“屏幕中的形式主义”专项整治行动,坚决纠治基层公务政务活动中过度使用短视频、PPT等加重基层负担行为,推动“减量、减费、减负”,力求做到谋实事、务实功、求实效。这为我们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带来了有益借鉴。
毋庸置疑,数字时代,网络素养十分重要。相较于文字材料,视频资料有影有声、形象直观,更有表现力和感染力,能够有效地汇报工作、展示成绩、说明问题。凡事有度,过犹不及。如果无论工作有无需求、适不适合都要拍视频,甚至要求达到画面精美、制作精良的标准,就可能异化为“屏幕中的形式主义”。比如,有的机关部门组织检查考核、调查研究等活动,习惯以观看视频方式听取汇报;有的开展创先评优、评比表彰、述职讲评等工作,要求以视频方式展示工作情况,以是否制作视频作为评价依据;有的召开各类工作会议,动辄以视频方式营造氛围、介绍情况、部署任务,等等。
说到底,“屏幕中的形式主义”是“数字热”背景下出现的副产品,本质上是“文山”的数字化变种。与传统的形式主义相比,它虽形式新颖,但本质并无差别,依然是脱离实际做“表面文章”、搞“面子工程”。而且,视频拍摄制作有一定门槛,大部分基层官兵不是专职从事相关工作,追求“高大上”并非易事,既耗时间精力,又费人力物力。这一怪象,折射出部分干部政绩观偏差,工作作风虚浮,为了创新而创新,为了留痕而留痕,甚至出现包装成绩、粉饰工作、弄虚作假的现象。
“如果形式不是内容的形式,那么它就没有任何价值了。”整治“屏幕中的形式主义”,实质上是如何处理形式与内容关系的问题。形式不是不重要,但当形式喧宾夺主、成为目的本身时,就变成了形式主义。整治“屏幕中的形式主义”,是求真务实的体现,也是“过紧日子”的要求。一方面要做“减法”,按照“谁制作、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从工作必要性、经费绩效性、场景适用度等多个维度进行分析研判,进一步规范视频制作使用,该减的减、该停的停,确保勤俭节约、务实管用;另一方面要做“加法”,将整改整治和减轻负担统筹起来,勇于打破“做得好不如拍得好”的怪圈,强化数据赋能,提升办事效率,真正让基层官兵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形式主义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和隐蔽性,从根子上减轻基层负担也非一日之功。要把整治“屏幕中的形式主义”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督促整改,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建章立制,一体推进学、查、改,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切实把整改整治效果转化为服务备战打仗的实绩实效。
(作者单位:武警云南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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