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景云烈士三位后人同日进行遗体捐献登记——
“最后的党费”续写新篇
■张瑞潇 姚晓敏
三姐妹在林景云雕像前展示签订的遗体捐献同意书。宋延康摄
黄宝珠签订的遗体捐献同意书。宋延康摄
秋日的暖阳,洒在广西南宁市林景云烈士故居的青砖黛瓦上。国庆假期,故居大院游人如织。透过一件件带着岁月痕迹的文物、一张张泛黄的老照片,笔者追寻林景云当年为革命奔走的红色足迹。当听到讲解员讲述展柜中“最后的党费”银元旁,新添3张遗体捐献登记表背后的故事时,笔者对一个红色家庭跨越两个世纪的奉献精神肃然起敬。
1902年,林景云出生在广西邕宁县良庆乡(今南宁市良庆区)的一个小手工业者家庭。他在校读书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9年,党组织派林景云到广西警备第五大队担任连政治指导员。面对党组织成立初期资金不足的问题,他不仅变卖家产,凑齐活动经费,还主动捐献家中“如盛号”商船,用于物资运输和情报传递。
1930年2月,林景云率领部队参加龙州起义,并担任红八军第二纵队一营政治指导员。面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反扑,红军被迫撤往凭祥。同年3月的战斗中,林景云带领数十名战士、赤卫队员,在白马山阻击敌人。
“我是共产党员,我掩护……”在面对数倍于己的敌人、陷入重围的情况下,林景云销毁机密文件后,拿出5块银元嘱咐身边幸存的唯一战友谢德成:“这3块银元,作为你的路费,想方设法找到部队……替我向党组织转交2块银元党费。”
在接下来的战斗中,林景云负伤被捕、壮烈牺牲,时年28岁。
“最后的党费”的故事,感动着无数后人;“把一切献给党”的家风,在林家代代传承。20世纪90年代初,林景云的独生女林洁珍,在整理父亲遗物时,陆续发现父亲当年与党组织往来的书信、使用过的钢笔和怀表等百余件革命文物。2016年,95岁高龄的林洁珍,将这些文物捐赠给当地博物馆。同时,她把关注困难儿童教育作为对父亲的告慰,通过“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先后资助10余名家庭困难儿童完成学业。
时光荏苒,林景云的3名外孙女林宝霞、林宝莲和黄宝珠相继长大成人后,都时刻以外祖父为榜样,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并光荣加入党组织。退休后,三姐妹不约而同地回到林景云故居义务担任讲解员。
一次讲解结束,林家三姐妹聊起外祖父的生平与母亲的选择时,萌生了一个共同的念头:“外祖父为革命奉献了一切,母亲为传承红色家风捐献文物、资助困难儿童完成学业,我们能为党和人民做些什么?”
大姐林宝霞的丈夫,曾长期在部队医院工作。受丈夫的影响,她深知遗体捐献对于医学研究与生命救助的重要性。在她的带动下,三姐妹决定共同进行遗体捐献登记,用这种特殊方式践行“把一切献给党”的誓言。
“受传统观念影响,刚开始家里还有人不理解。”林宝霞笑着说,“我们告诉家人,外祖父当年为了革命事业连生命都舍弃了,在牺牲前还念念不忘向党组织上交‘最后的党费’。我们只不过是在将来生命的最后阶段,为医学研究及帮助他人作点贡献。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我们姐妹‘最后的党费’。”
今年8月28日,在当地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三姐妹郑重地填写了遗体捐献申请登记表,在遗体捐献同意书上按下手印。
“三姐妹同时进行遗体捐献登记,这在广西尚属首例。”南宁市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刘阳辉说,“向英烈后代致敬,她们以这种方式传承红色家风,将吸引更多人投身志愿捐献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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