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核安全“万无一失,绝无一失”的要求,践行“绝对责任、最高标准、体系运行、经验反馈”工作要求,近日,生态环境部核电安全监管司(以下简称核二司)严格组织开展了中广核广东太平岭核电厂1号机组运行许可证颁发前综合检查。
检查组由生态环境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单位专家及一线监督人员组成,通过查阅文件、询问对话、现场检查等方式,对1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实施、构筑物和核安全设备、系统调试、运行生产准备、辐射防护、应急准备、实物保护和燃料贮存、放射性废物管理及环境监测、建造许可证条件和运行许可证申请文件审评相关承诺落实情况、历次核安全监督检查管理要求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检查组对1号机组反应堆厂房、安全厂房、电气厂房、燃料厂房、核辅助厂房、主控室、应急指挥中心、环境实验室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与有关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了对话,对现场相关区域工作提出了改进建议,督促营运单位进一步优化提升现场准备工作。
在检查后会议上,核二司强调,营运单位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落实全面核安全责任,将核安全放在最优先级地位;二要对全行业发现的各类问题举一反三,有效开展经验反馈,将相关建设经验向后续项目做好反馈;三要加强构建严密的核安全责任体系,查找核安全责任链条上的薄弱环节,将核安全要求落实到管理和技术文件体系中,确保有效落实;四要进一步做好核安全文化提升,强化高层管理者“率先垂范”作用,以良好的核安全文化水平保障机组安全稳定调试运行。
核二司要求营运单位要高质量完成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持续加强对1号机组调试运行管理,不断提高机组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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