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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涉非法集结罪被判10个月

华夏经纬网 > 新闻 > 港澳新闻      2021-05-07 14:00:01

  5月6日上午,乱港分子黄之锋、岑敖晖等四人承认2020年一起非法集结控罪,四人在香港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入狱4至10个月。其中,黄之锋被判囚10个月,跟正服刑刑期分期执行;岑敖晖被判囚6个月;袁嘉蔚被判囚4个月;梁凯晴被判囚4个月。(总台记者 周伟琪 金东)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责任编辑:徐亚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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