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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诈领助理费 民进党前宜兰县议员张秋明遭起诉

华夏经纬网 > 台湾 > 热点人物      2024-03-08 19:29:42

民进党前宜兰县议员张秋明因涉诈助理费遭检方依贪污罪嫌起诉

民进党前宜兰县议员张秋明因涉诈助理费遭检方依贪污罪嫌起诉。(台湾“中时新闻网”资料照片)

华夏经纬网3月8日讯:据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民进党前宜兰县议员张秋明曾聘用女儿作为公费助理,但张女2013年间车祸,以致脑部及语言功能等受重创,宜兰检方认为张女无法实际从事助理工作,但张秋明却仍诈领助理费等共约87万余元(新台币,下同),依台湾地区“贪污治罪条例”起诉,但建请减轻其刑,并宣告褫夺“公权”。

张秋明在2010年3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24日期间担任县议员,依“地方制度法”可聘用公费助理2人至4人,助理补助费由县议会编列预算支付,并得比照军公教人员年终工作奖金,酌给春节慰劳金。

起诉书指出,张秋明刚当选议员时,向议会申报聘用大女儿担任他首届议员的助理,月薪4万元,但张女在2013年5月11日发生严重车祸住院,从这一天到2014年12月间均无法实际从事议员助理工作。

起诉书指出,张秋明明知公费助理补助费及春节慰劳金非属议员薪资范围,依“法”应由助理领取,但张女发生车祸后无法担任助理时,张秋明应主动填具“宜兰县议会议员自聘公费助理遴聘异动申请书”,向议会申报停聘。

但张秋明并未向议会申报停聘,检方说,议会总务组承办人误认张女仍是助理,按月制作清册,拨付助理补助费、春节慰劳金至账户内,张秋明以此方式向议会诈得87万3065元。

检方指出,张秋明所为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嫌,但审酌他在侦查中自白、自动缴交全部所得财物,建请减轻其刑,并宣告褫夺“公权”。

(来源:台湾“中时新闻网”)


责任编辑:邱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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