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9月5日讯:据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台湾立法机构例会去年审查修“台湾立法机构职权行使法”时,民进党民意代表邱议莹拿纸扇搧打罗智强耳光,遭罗提起民事、刑事告诉。台北地院日前判决邱议莹须赔偿罗智强20万元(新台币),双方均未上诉,全案确定;台北地检署侦查后,认为邱议莹在台立法机构公开施以强暴,构成公然侮辱罪,4日依“法”提起公诉。
邱议莹表示,作为民代应是民众表率,但她却做了错误的示范,为此向罗智强表达最深刻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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