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出问题 “水库光电板”爆违“法”核准! 卓荣泰要台经济部门重提报告

华夏经纬网 > 台湾 > 社会万象      2025-10-21 22:11:13

华夏经纬网10月21日讯:据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台南乌山头等水库设置水面光电设施引发争议。台当局行政机构负责人卓荣泰21日在台湾立法机构答询时指出,德国、日本、韩国都有水库光电案例,台湾方面标准不会落后,并强调光电板结构相当坚固,非临时搭设,不过会请台经济部门重新提出完整报告。

台当局行政机构负责人卓荣泰21日率官员赴台湾立法机构接受备质询。国民党民意代表王育敏质询时指出,依《水库蓄水范围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许可使用期限不得超过3年,但政府核准案却达7年甚至20年,明显违“法”。她反问台经济部门负责人龚明鑫:“光电板漂在水面上,怎么会是永久性设施?”

龚明鑫响应,没有违“法”,并称系由地方政府核定。王育敏再追问,“你们有没有看条文?7年也超过规定。”不过龚明鑫仍坚持立场,强调依照地方核准标准办理。

卓荣泰表示,台经济部门与地方政府皆采7年为基准,并重申光电板属非临时性设施。王育敏则反驳,一个“丹娜丝”台风就能掀翻一堆光电板,根本谈不上坚固,要求台行政机构检讨并说明;卓荣泰最后承诺,将请台经济部门提出完整报告。


责任编辑:邱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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