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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租屋族减税效益恐缩水 相关支出今年起改列特扣额

华夏经纬网 > 新闻 > 涉台新闻      2024-04-28 10:26:39

华夏经纬网4月28日讯: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综所税房屋租金支出从今年起改为特别扣除额、且额度提高至18万元(新台币,下同),在2025年5月申报时,就可纳入基本生活费计算公式减项。但近年“少子化”、租金高涨,部分家户人口数少的租屋族恐难享有最低生活费不受课税的权利。

台当局财政主管部门去年底依“纳税者权利保护法”规定,参照台行政机构“主计总处”公布最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数33万6850元的60%,公告2023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费用金额为20.2万元、与前一年度相比增加6000元。

台湾民众在今年5月申报综合所得税时即可适用调整后的生活费,台财政主管部门预估受益户数约235万户,年增9万户,减税利益约189亿元,与前一年度相比增加33亿元。

报道称,台湾“纳税者权利保护法”基本生活费不课税比较基础,主要是以基本生活总额,与免税额及扣除额合计相比,申报户得自当年度综合所得总额中减除差额部分。现行特别扣除额包括储蓄投资、身心障碍、教育学费、幼儿学前及长期照顾特别扣除额等,且在2025年报税时,租金支出也将从列举扣除额调整为特别扣除额。也就是在2025年报税时,因为新增租金支出特别扣除额后,恐排挤部分民众基本生活费用不课税的适用。

台财政主管部门官员表示,确实在租金支出被列入与基本生活费比较的范围后,不排除某些家庭有可能因为租金支出导致减税效益被稀释,“这就是数学上的比较”。

举例来说,以目前最常见的无子女或独生子女的小家庭来说,选择标准扣除额、租金支出特别扣除额18万元时,明年可从综合所得税中减除的基本生活费将为零,与今年相同。

但以纳税者夫妻与两名就读大学的四口家庭为例,明年报税若与今年一样选择列举32万元、特别扣除额教育学费5万元,再加上新增租金支出扣除额18万元时,明年基本生活费扣除差额就会直接变成0元,与今年还可以扣除7万元相比,减税效益明显缩水。

该位官员强调,目前只有财产交易损失及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不会被列在与基本生活费的比较扣除项中,民众仍可以透过试算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公式。


责任编辑:姚思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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