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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重拳出击严惩“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关联机构,岛内震动

华夏经纬网 > 两岸 > 两岸交流      2022-08-05 09:38:29

  大陆宣布惩戒“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关联机构,令岛内震动。

  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8月3日表示,“台独”顽固分子关联机构“台湾民主基金会”和“国际合作发展基金会”打着“民主”及“合作发展”的幌子,企图破坏国际社会一个中国格局。大陆方面决定,对上述基金会采取惩戒措施,禁止其与大陆组织、企业、个人合作,依法惩治为上述基金会提供资助或服务的组织、企业、个人,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此外,也禁止大陆组织、企业、个人与为上述基金会捐款的宣德能源、凌网科技、天亮医疗、天眼卫星科技等企业进行任何交易、合作,禁止有关企业负责人入境。

  公开资料显示,宣德能源公司从事设计和制造太阳能/LED节能照明应用;凌网科技为台湾上市企业,主营业务为知识与内容管理、电子商务及消费金融相关软件技术的研发及服务,曾在大陆有投资记录;天亮医疗位于新竹科学园区,从事医疗器材制造;天眼卫星科技为逢甲大学第一家衍生企业,成立于2008年。

  国台办发布公告后,4企业纷纷急与“台独”机构切割。据台湾“东森新闻云”4日报道,宣德科技急发声明澄清,公司3日已将手中对“宣德能源”17% 的持股全数处分,双方已无任何往来交易。凌网4日发布公告,宣布董事张秋进辞任,称是“个人原因”。几个企业称曾有员工以个人名义参加问题机构的“培训”。

  被点名的两家机构中,“台湾民主基金会”于2003年成立,现任董事长游锡堃与副董事长吴钊燮均已被大陆列为“台独”顽固分子。“国际合作发展基金会”同样是由台外事部门设立的财团法人,董事长为吴钊燮。该机构最早可追溯至1959年台当局派遣的“驻外农技团”,后来又陆续派农技人员赴非洲、拉美“援助”。

  国台办表示,追究“台独”顽固分子刑事责任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宪法明确规定,《反分裂国家法》《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中国主权与领土完整不容分割,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履行法定义务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环球时报 陈立非】



责任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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