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台北9月15日电 题:释放善意诚意 深具指标意义——岛内舆论积极评价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重要利好
新华社记者石龙洪、王承昊
“让台胞感受到大陆的和平善意”“力度非常大”“措施非常细致、周到”“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打造范例”……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由新华社受权发布,受到台湾舆论高度关注,认为政策措施力度大,充分释放善意诚意,给台胞带来重要利好,对推动两岸融合发展具有指标性意义。
《意见》发布后,岛内政党团体负责人、专家学者、媒体人士等纷纷予以积极评价。新党主席吴成典指出,大陆此次出台重要举措,为两岸同胞往来闽台及台湾民众在福建停居留营造更宽松政策环境,这是完全正确的方向。希望台湾民众有机会多去大陆走走,了解大陆真实现况。
统一联盟党主席戚嘉林认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概念将历史和现实相连接,致力于建构两岸共同的体验和认知,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打造范例,具有里程碑意义。
“福建与台湾一水之隔,最有条件进行深度融合发展。”台湾海峡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协会秘书长邓岱贤说,《意见》包含便利台胞在闽生活、经贸深度融合、深化社会人文交流等多方面,内容十分丰富,提出了具体措施,让台胞感受到大陆的和平善意,将全面促进闽台融合发展。
台湾工商协进会理事长吴东亮表示,大陆一直是台湾重要市场,对台湾经济成长大有帮助。台湾工商界对任何有利于两岸交流和经贸活动的措施都乐观其成,期待有好效果。
“力度非常大,对台胞在大陆发展及两岸关系和平往来,都有很大的助力。”海峡两岸公共事务协会理事长邓哲伟注意到,《意见》提出鼓励台胞来闽就业,尤其是为台湾教师、医师、律师等群体提供更大发展空间。他说,《意见》出台是两岸融合发展理念的具体落实,给台胞带来实实在在利好。
台湾时事评论员赖岳谦认为,《意见》透露出大陆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的三大重点:硬体建设,以通促融、应通尽通;软件建设,为台胞提供更多发展机会;感情建设,以情促融,增进同胞情谊。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意味着未来可以把成功经验推广到大陆更多省市区,让更多台胞受益。
“仔细通读《意见》发现,措施非常细致、周到,未来去福建生活,与台湾并无两样,完全可以无缝接轨。”台湾资深媒体人王丰说,随着相关措施全面落实,台胞在福建会更有家的温馨感,切身体会到两岸就是一家。
《意见》发布后,岛内媒体高度关注,纷纷即时转载,突出报道其中的重点、要点、亮点。《中国时报》报道在标题中突出“释善意!”,重点关注《意见》中有关台胞在闽居住和购房置业的政策。《旺报》引述学者分析指出,大陆出台《意见》表达出善意,新措施力度非常大,体现了希望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旺报》社评指出,《意见》释出三个讯号,即和平、尊重台湾民意、促融。
《联合报》新闻观察文章指出,《意见》对台湾企业和民间大开融合之门,对有意赴大陆发展的台商台青具吸引力。该报还刊发淡江大学大陆研究所荣誉教授赵春山的文章指出,两岸融合发展的主轴是“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目的是为两岸和平统一建立坚实的精神和物质基础。以福建为试点,具有非常重要的指标性意义。
网络媒体“东森新闻云”详细报道《意见》主要内容,并采访学者指出,《意见》出台表达善意,尽最大可能扫除两岸融合障碍,让台胞来大陆先以福建为试点享受同等待遇,是希望通过融合方式促进两岸关系继续和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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