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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入境修订条例8月生效

华夏经纬网 > 新闻 > 港澳新闻      2021-07-20 11:16:04

  中新社香港7月19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19日公布,《2021年入境(修订)条例》将于8月1日起生效,修订后的入境条例将进一步改善免遣返声请的安排,可有效防止个别声请人企图拖延遣返程序的手段。

  据保安局的通告显示,新修订的入境条例中包括提高入境事务处(入境处)的审核效率和防止拖延手段、改善酷刑声请上诉委员会(上诉委员会)的程序和职能、加强在源头堵截、执法、遣送和羁留声请人等。

  根据经修订的入境条例,声请人须按入境处的要求出席会面,如声请人缺席会面,入境处仍可就相关声请作出决定。在审核会面中,入境处会按需要安排为声请人提供公费即时传译服务,但在个别情况下,如入境处合理地认为声请人可理解某语文并能以该语文沟通,入境处可指示声请人以该语文沟通。另外,如有声请人的身体或精神状况有争议而该状况关乎声请的考虑,入境处可安排声请人接受医疗检验。如声请人没有就检验安排或进行给予所需同意、没有接受检验,或没有披露整份医学报告,入境处可决定不考虑该声请人受争议的身体或精神状况。

  在处理上诉方面,经修订的入境条例亦赋予上诉委员会上述有关语文和医疗检验的权力。如需进行口头聆讯,法例规定通知期为聆讯前的28天,但在个别情况下,如上诉委员会认为适当,可把通知期缩短为少于28天(但不得少于7天)。

  保安局发言人表示,上述新规定和安排有助提高入境处和上诉委员会的效率,并可有效防止个别声请人企图拖延有关程序的手段。经改善的程序继续符合法庭定下的“高度公平标准”的法律要求。发言人又表示,在有关条例生效后,行政机关将更有效处理声请的相关问题。(完)


文章来源:中新社
责任编辑:徐亚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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