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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内网友喊“积极让全家染疫” 媒体人:恐违“法”

华夏经纬网 > 评论 > 特别策划      2022-05-13 23:25:04

  台当局防疫指挥官陈时中在12日下午的记者会中被问到此事时表示,“在整体社会我们的抗疫,不希望一下疫情太大,造成医疗的压力太大,但个人部分,因为它都轻症化,请大家就小心、戒慎不恐惧,但不用太紧张,把身体照顾好就好了”。

  对此,台湾资深媒体人黄扬明在脸书发文表示,“其实不是很想对一个政坛门外汉评论,但因为这个积极让家人染疫的讨论串已经牵涉到‘违法行为’,所以还是提醒一下”。

  黄扬明指出,根据台湾地区“传染病防治相关规定”第62条规定,“明知自己罹患第一类传染病、第五类传染病或第二类多重抗药性传染病,不遵行各级主管机关指示,致传染于人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黄扬明续指,因此,如果自己确诊了,在现行新冠肺炎仍然是台当局规定的第五类传染病的状态下,若故意将病毒传染给他人,是要负刑责的。

  黄扬明呼吁这位被初选淘汰的“政治边缘人”及其信徒,不要散播错误讯息,也好奇提问:“倒是指挥中心怎么没有做哏图来澄清呢?”针对陈时中对此事的响应,黄更直言:“很明显,指挥官也不清楚具体规范吧.....”

  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责任编辑:黄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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