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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东盟经济合作应当双轮驱动

华夏经纬网 > 评论 > 经纬观察      2021-08-10 10:40:07

  (评论员 乔新生)东盟国家老挝的首都《万象时报》报道,老挝政府已经发出指示,要求老挝企业和农户向中国出口活牛。这是中国与老挝签订出口协议之后,老挝政府采取的具体行动。

  按照协议,老挝将获得出口50万头活牛的出口配额。中国云南省通往老挝的铁路贯通之后,老挝农产品可以源源不断地出口中国。老挝农业林业贸易部门已经出台了一个雄心勃勃的计划,准备增加对中国出口大米、玉米、木薯、香蕉、西瓜和红薯,未来有可能会向中国出口榴莲、龙眼、火龙果,波罗蜜。其他优先出口的农产品还包括花生、腰果、辣椒、芒果、香蕉、茶叶、咖啡、甘蔗糖等农产品。

  中国加强与老挝等东盟国家的农业合作,犹如增加了数万公顷的土地。中国进口东盟国家的农产品,可以促使东盟国家实现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改善。

  东盟国家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新加坡作为东盟国家,早已实现工业化和金融化,而柬埔寨、老挝等东盟国家仍然处在农业社会,这些国家少数地区农业生产力水平仍然相对较低。中国购买东盟国家的农产品,会促使这些国家农业发展。

  但是,要想改善这些国家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劳动效率,还必须增加投资。也就是说,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合作,应当是双管齐下。一方面购买东盟国家的农产品,帮助东盟国家的居民摆脱贫困;另一方面,增加对东盟国家的投资,使东盟国家尽快从传统的农业社会进入现代农业社会。

  事实上,近些年来,中国加大了对老挝、柬埔寨等国家投资力度。中国在一些东盟国家建设工业园区,帮助这些国家实现工业化。中国在东盟国家建设大型基础设施譬如水电站,解决当地的电力供应不足问题。

  可是,中国在东盟国家的投资,主要是工业领域的投资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中国对东盟国家的农业投资相对较少。这是因为东盟国家的农业生产力相对较低,增加投资之后,虽然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但是,由于东盟国家普遍缺乏农业技术工人,而农业是一个长周期的产业,如果疏于管理,那么,大量投资有可能会难以收回。

  现在看来,中国加大对东盟国家的投资,必须考虑东盟国家生产力发展水平,考虑到当地的自然禀赋。如果只是投资建设工业园区,或者通过设立企业帮助东盟国家实现工业化,那么,有可能会导致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出现脱层现象。城镇工业化和广大农村的原始农业形成强烈的反差。

  中国应当加大对老挝等东盟国家的农业投资。第一,中国应当帮助东盟一些国家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比如兴修水利,规划土地,精耕细作等。中国有必要向东盟一些农业国家提供优质良种,传授杂交水稻技术,帮助东盟国家提高农作物的产量,从而使东盟国家依靠农业经济,实现整体脱贫。

  近些年来,中国农业技术专家在东南亚地区开展一系列农业培训工作。这些工作琐碎繁杂。由于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见到效果,因此,国内很少宣传。中国应当加强与东盟国家的农业技术合作,帮助东盟国家培育优良品种,提高单位产量,从而使东盟国家成为中国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如果中国加大对东盟国家的农业投资,那么,中国将会腾出更多的农业用地,发展中国现代工业和现代服务业。

  中国企业可以通过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申请贷款,用来从事农业生产。农业基础设施同样属于亚洲基础设施银行贷款的范围。只要有合适的项目,相信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会发放贷款,帮助中国企业走出去,在东盟国家开展农业合作。

  第二,中国应当充分意识到,海外投资是增加国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人们通常习惯于计算国内生产总值,容易忽视国民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加上海外投资收益,才是国民生产总值。

  中国与东盟国家有着良好的关系。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以及即将生效的区域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协定,为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合作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中国应当加强对东盟国家的投资,特别是农业投资,因为这样做,等于拓展了农业土地面积,可以使中国的海外投资多元化,投资收益更加稳定。

  许多企业不愿意投资农业,这是因为农业发展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东盟一些国家农业仍然是“靠天吃饭”,投资东盟国家的农业生产,可能会面临自然风险。但是,只要科学种植、科学管理,就一定能从农业生产中获得利润。

  最近一个时期,中国农产品价格上涨较快。西瓜等一些时令水果价格不断攀升,许多中产阶级家庭已经难以承受。如果加大进口,那么,可以确保中国水果市场供应,价格回落。中国企业应当看准时机,在政府的帮助下,投资东盟国家特别是老挝等农业欠发达的国家。如果在当地租赁土地,从事西瓜种植,那么,既可以节省成本,同时又可以增加当地农民的收入。

  只要中国政府与老挝等东盟国家签署正式的协议,扩大出口的同时,鼓励中国企业投资,相信不久的将来,中国农产品价格就会趋于平稳。中国将依托东盟农业用地,增加中国国内市场农产品供应。

  第三,东盟国家正处在政治转型时期,一些国家政治不确定性增加。投资东盟国家的农业,可能会面临政治风险。但是,只要签订权利义务对等的协议,并且明确违约责任以及纠纷的解决方式,相信可以有效地规避可能带来的政治风险。

  中国与老挝等东盟国家签署农业生产协议,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且规定中间仲裁或者临时仲裁条款。如果涉及政治因素,协议无法执行,那么,可以采取临时仲裁措施,确保中国投资者的损失不会扩大。

  东盟国家处在经济平稳发展时期。一些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甚至超过世界平均发展速度。中国加大对东盟国家的投资,一定会实现互利双赢。当然,中国投资东盟,企业必须了解当地的实际需求。

  中国与老挝实现了铁路的互联互通。交通运输十分便利。中国和老挝可以通过签订权利义务对等的协议,充分利用老挝当地资源,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可以设想,如果中国企业投资老挝的农业,那么,可以借助于老挝的土地,生产更多的农产品,满足中国市场消费者的需要。

  中国应当不失时机地深化与东盟国家关系,通过签订投资协议,扩大对东盟国家的农业投资,从而使东盟国家传统农业转化为现代农业。

  历史经验值得注意,东盟国家在工业化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同质化”现象。东盟一些国家学习中国改革开放初期的经验,通过设立特别经济区或者经济特区,建立工业园区,实行特殊的政策,吸引外资,发展工业经济。由于东盟国家之间存在“制度竞争”,因此,一些国家设立的工业园区招商规模逐年下降,经济效益难以为继。中国应当审时度势,鼓励企业投资东盟国家农业。如果充分利用老挝等东盟国家的土地资源和气候条件,增加农产品供给,那么不仅可以造福东盟国家,而且可以确保中国农产品供应。

  中国投资东盟国家发展现代化农业,必须提供一揽子服务。企业不仅要向东盟国家提供优良种子,而且要在东盟国家设立农业技术学校,培养农业技术人员,让他们为本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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