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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富邦银行总经理涉嫌干预境外放贷 开罚200万

华夏经纬网 > 台湾 > 社会万象      2021-08-20 00:00:00

     台北富邦银行总经理程耀辉2020年被爆料涉嫌干预境外放贷案,台“金管会”开罚。“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童政彰19日指出,日前接获检举,北富银总经理程君涉及以海外离岸公司名义收取费用,协助香港子公司取得该行授信额度等情事,依“法”开罚。“金管会”金检后发现,现有事证尚难认定有上开情事,但发现北富银洗钱防制作业有缺失,依“法”开罚200万元(新台币,下同),并要求富邦董事会要检讨总经理与相关人员责任。

    童政彰表示,经北富银稽核单位查核及“金管会”检查局办理项目检查发现,程君于2015年4月在富邦香港分行开了三家境外公司账户,超过一年没有交易,照北富银的规定,2016年8月这三个账户就被香港入行列为静止户,2017年1月程君接任北富银总经理后,虽有办理相关公司负责人账户变更,但后来接手的人没办理相关账户变更,2018年5月接手账户的人想要重启静止户,程君就说直接跟香港分行联络,同月程君到香港出差就跟香港分行行长口头提此事,表达他现在已不是三家境外公司的股东董事、最终实质受益人,请香港分行找接手人。然而,实质受益人并没有依银行规定的书件申请,香港分行就直接解除久未往来的账户,2019年2月才重启相关KYC作业,洗钱防制上明显有缺失。

    童政彰表示,富邦银董事会对高阶经理人跟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案件应该在言行举止上划明确的要求防线,形塑良好行为规范,该行就相关案件要在治理文化、行为规范检视相关人员责任。

    对北富银总座应有何惩处?童政彰表示,依公司治理角度来看,高阶经理人总经理是董事会遴聘,遴聘前要查核、聘后要持续检视他们有无符合公司治理的原则,至于如何惩处由董事会决定,“金管会”、相关利关人都会检视其言行举止。

    童政彰表示,本案已违反台北富邦商业银行核有违反台湾地区“银行法”第45条之1第1项规定,据法规罚度为200万到5000万元,此次依金检结果发现内控上有疏漏开开罚200万元,虽是最低罚度,但要在财报上公告,所以都会严正看待。

 

来源:台湾《工商时报》



责任编辑:邱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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