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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花莲县修食安自治条例 今三读通过开罚瘦肉精

华夏经纬网 > 台湾 > 社会万象      2020-12-24 15:14:15

明年起开放含莱克多巴胺猪肉进口,花莲县议会今3读通过,修订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条例,牛、猪肉等肉品及产制品,只要含莱克多巴胺在内的乙型受体素,都禁止在县境内贩卖或加工供应,有议员建议提高罚款,经多数议员同意,订定验出莱猪的罚款1万元到10万元(新台币,下同)。

花莲县坚持猪肉及加工品不得检出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的一种),卫生局长朱家祥今天在议会受访表示,条文修正后下一步须送台当局核定才能公告实施,但卫福部门已多次宣示,零检出抵触台当局法规,朱家祥为此表示,为了民众健康为要,相信台当局会改变,现阶段仍静待观察。

花莲县府修订食安自治条例第9条,此条文原本仅限制核灾地区食品等产品在县内贩卖,修正后增列“含有乙型受体素的牛肉、猪肉等所有肉类及相关产制品及其他经本府公告之食品,禁止于本县贩卖或加工供应”条文,赶在明年元旦莱猪进口前,送县议会临时会审议。

国民党籍县议员黄馨建议,最低罚则1万元金额太低,没有吓阻效果,建议应参加其他县市罚则,适度提高金额,才能达到把关效果。


文章来源:中时新闻网
责任编辑:左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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