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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中华人权协会:赖清德“排黑条例”口惠不实 掩耳盗铃

华夏经纬网 > 台湾 > 岛内政治      2023-05-30 12:14:18

对于赖清德主推“选罢法”第26条的修正,台湾中华人权协会29日发新闻稿表示,当前台湾治安败坏的症结是“黑白挂勾”而不是“黑道参选”,民进党刻意规避核心问题,却刻意大张旗鼓修“法”,掩耳盗铃。

台湾中华人权协会提到,以最近震惊社会观感的“im.B诈骗案”来看,这些通缉犯毫不畏惧公权力,宛如大亨的行径,高调地结交台当局高层、执法官员,并以之对外炫耀,毫无羞耻,令人咋舌,蔡当局该处理的是黑白挂勾问题,才不会有台当局高层和“警政署长”与通缉犯欢聚一堂的荒谬,基层执法人员才能严格执法,修“法”是故意打错靶心,更对当前治安问题毫无帮助,只给人虚晃一招、张冠李戴之感。

台湾中华人权协会针对“选罢法”第26条的修正部分,引述法界专家学者们抨击有重大违“宪”疑虑,理由如下:

(一) 刑度十年以上未定谳者,被告即失去参政权,显然已违反“无罪推定”、“比例原则”等法律原则,更忽视法院审级制度的往返,将使被告参政权的行使,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如果最后又被判无罪,要如何对当事人负责?

(二) 修正后的“选罢法”纳入很多罪名,一旦成立,即失去参选资格,例如“黑金枪毒”及“台湾安全罪名”,这样立法的合理性值得商榷,同时有打击面过大及过小的问题,例如,打击面过大部分: 选罢法”第97条第1项之罪,已被法院同案宣告褫夺公权而服刑期满,这次修“法”将导致因同一案件而终生禁选,不啻一案却未经审判而两罚的极不合理情况。至于打击面过小者则是:若触犯某些罪名,不论刑之轻重,皆视为不适任民选公职,那除了所列“黑金枪毒”及“安全罪名”外,难道犯“经济犯罪”、“金融犯罪”及“环境犯罪”等者,其对台湾社会危害程度,难道就适任民选公职?修“法”逻辑性、合理性确实令人费解!

台湾中华人权协会认为,“选罢法”的修正案之所以让各界抨击不断,除了正当性受到质疑,且理由根本有抵触台湾地区“宪制”规定暨法律原理原则的争议,本会主张台湾地区立法机构应尽速自行复议,或由台行政机构提出复议,重新研议修“法”的正当性,以及处理可能的违“宪”争议,以免将来各种违“宪”案丛生。(来源:台湾“中时新闻网”)


责任编辑:邱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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