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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先议价?高端疫苗采购契约漏洞 民进党图利特定厂商

华夏经纬网 > 评论 > 媒体链接      2024-01-18 11:22:13

疾管署长庄仁祥16日在高端公司经董事会决议通知同意公开COVID-19疫苗采购契约

台当局“疾管署长”庄仁祥16日在高端公司经董事会决议通知同意公开COVID-19疫苗采购契约后,出面公布该项采购契约,并以手板说明契约内容及回答媒体的问题。图片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2024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落幕,民进党在台湾地区立法机构未取得过半数的民意代表席次,选前成为政党攻防焦点的高端疫苗采购合约,16日终于公布了。台当局卫福部门“疾管署署长”庄人祥在记者会中重申各项COVID-19疫苗采购与接种计划推动,均秉持专业,一切依“法”行政。他并指出,原保密合约订5年后解除,16日双方皆同意提前公开。

但检视采购契约的内容,对照蔡英文当局的相关作为与说法,甚至参照台湾民众对高端疫苗的信任度,实在不免令人质疑,台当局花40亿(新台币,下同)的人民纳税钱,合约几乎是替高端量身打造的。

在选前,民进党当局与高端双方都强调,对契约内容保密的作法是比照国际惯例,“目的是为保障双方权益”。但如果这是国际采购惯例,为何在第一次5月28日的采购契约中,却未见台卫福部门将保密条款纳入契约?却要在近两个月后的7月19日,再特别变更契约,增订保密合约?

是台行政机构有关部门不知这个国际惯例?不知采购契约应同时订下保密合约,或者根本不认为这些采购条件是机密?又或者,就是如各界质疑的,是事后为防杜被质疑官商勾结而再增订保密合约。

整个采购案,是民进党当局为应急疫情所需,也是在台湾地区“采购法”第105条:“台湾遇有战争、天然灾害、疠疫或财政经济上有重大变故”、“人民之生命、身体、健康、财产遭遇紧急危难”情况下需紧急处置之采购事项,但行政部门对采购契约却如此轻忽,岂是公务员应尽之责?

再则,原采购契约中之第8条第10款,虽订有保密条款,但未指明什么内容是保密范围,而这条款却是约束厂商高端不得泄密,而非受厂商限制之条文。怎么会在新增订的保密合约中,主客易位,花40亿的采购者变成被规范者?

第三,若依原采购契约第16条“契约变更及转让”之约定,得“主动提出”契约变更的都是“机关”,也就是台卫福部门“疾管署”,厂商高端须依机关之要求配合变更。若依该条文之约定,后来增订“保密合约”的,恐怕是卫福部门而非厂商高端,而这又不免被人怀疑是民进党当局故意图利高端。

第四,签约日期是110年5月28日,当时高端还没有取得制造许可,尚未申请公开审查,合约内就约定采购500万剂,单剂量1剂881元,多剂量1剂810元,在高端未取得药剂许可的情况下,合约就先议定价格,更令大众质疑这是民进党图利特定厂商。

合约公布后的诸多疑点,台当局卫福部门有必要说清楚,否则新任期的民意代表们就应继续监督追查,让真相大白。(作者吴楚仁为岛内大学兼任助理教授/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责任编辑:邱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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