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当局监察机构前秘书长李俊俋“座车载爱犬”风波,台法务部门主管郑铭谦昨天证实,北检已经立案调查。北检也表示,此案已经连同“监委”林郁容案一起分案,两人均列“他字案”被告。不过,北检侦办李俊俋的助理费案,去年11月传唤其前助理后,就没有下文。所谓“他字案侦办公务车案”,会不会又是虚晃一招,全民都在看。
李俊俋的助理费案是新竹市长高虹安助理费案的延续。2022年地方选举前夕,时任民众党不分区民意代表的高虹安遭举发冒领助理加班费,私设“公积金”制度。随后北检大展身手,把高虹安的助理全部传唤来取供。去年7月一审宣判,高虹安遭判刑7年4个月,新竹市长身分也被停职。
而该案的关键证人、高虹安的前助理“小兔”黄惠玟,在到高虹安民意代表办公室前,是李俊俋民意代表办公室助理,也负责处理行政事宜。高虹安在北检侦讯时便表示,公积金制度是延续李俊俋办公室而来;黄惠玟在去年3月因高虹安被北检传唤时也表示,零用金制“在李俊俋时就存在”,而且来源就是“助理的薪资差额”。去年4月,有民众向北检举报,北检以“他字案”分案。李俊俋的助理费案,才进入司法侦办阶段。
不过比起对高虹安案的“雷厉风行”不同,民众举报后,北检却在半年多后的11月,才传唤黄惠玟到北检说明。但除此之外,却再也没有传出任何办案进度。在高虹安案后,时任劳动主管部门次长的李俊俋曾公开表示“没有浮报薪资”、“没有公积金”,和黄惠玟证词完全南辕北辙,仅就这一点看,北检就应该继续查下去。如果不是“双标”,那至少也得把李俊俋本人和其前后任助理传唤到案。
但距离去年11月,又过了超过半年,李俊俋的助理费案还是如一滩死水,没有丝毫动静。北检“看颜色办案”的例子,又再添一桩。
事实上,无论助理费案或滥用公务车案,都是北检可以主动侦办的案子;但北检一概等到有人检举才办,已徒留笑柄;光是助理费案,就从“不告不办”到“告了也不办、随便办”,当然就让人怀疑,这一次说要分案调查李俊毅和“监委们”的公器私用、滥用公务车案,会不会又只是用来搪塞舆论之举,等到风头过了,就船过水无痕。倘若结果真的如此,虽不令人意外,却也是台湾司法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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