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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路不通?居住正义须走出房屋税的死巷

华夏经纬网 > 评论 > 网友评说      2021-07-27 11:17:22

陈国梁/台湾政治大学财政系教授

据岛内财政数据中心21日公布统计,揭露“囤房族”—拥有非自住之住家用房屋的个人—计50.2万人、囤房十户以上的大户有1,703人。一时间,囤房税的讨论再起。让人费解的是,近十年来台湾在房屋税制有诸多空转的讨论(豪宅税、新标单、空屋税、囤房税),热闹有余;然追求居住正义于房屋税制,有如求鱼于树梢。

以囤房税为例,岛内现行《房屋税条例》规定囤房之税率区间为1.5% 至3.6%,授权地方政府得视户数订定差别征收率(户数越多、税率越高)。另依《地方税法通则》规定,地方得于房屋税率上限30% 范围内,调高征收率。换言之,若地方政府真有意愿推动囤房税,税率可以高达4.68%,相当于自住房屋有效税率(0.6% 至 1.2%)之4倍到8倍间。

实际情形如何?在差别征收率部分,仅有台北、宜兰与连江三地对于囤房按户数差别征收;房价涨幅惊人的新北、台中、台南、高雄等市,不论户数、征收率全固定于下限税率1.5%。在调高征收率部分,不仅无地方政府实行,也未曾听闻有任何地方进行规划。就此而言,鼓吹修“法”提高用不到的税率上限,意义何在?

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由于所公布统计显示囤房2户以上比重自2015年之30.41% 降至20.46%,记者问:“下跌是否反映囤房税奏效?”;官员答:“影响因素相当多,很难单一归因…云云”。从没被确实施行的政策、子虚乌有的效果,竟也能煞有介事般地讨论与分析。

台湾地区房价相较于世界偏高是事实,以台北市言,近20年,房价所得比从略高于6倍上升自目前近16倍;一般年轻人自求其身、无父母祖上福荫,想要在台北市买房,谈何容易。

对于台湾高房价现象,各界有许多讨论,但政策的扭曲与社会规范的影响,往往被忽略。

在政策扭曲上,长久以来有多少社会资源透过各种财政、货币与金融政策之优惠补贴,而耗掷于如“让所有年轻人都买得起房子”般地滥情又理盲的口号,所成就的却是一波高过一波的房价?

在社会规范的影响上,四书《大学》谓:“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意在阐明:德、人、土、财、用,递次而进的道理;德为本、财为末,以儆有大志者,不应求末(财)而舍本(德)。然曾几何时,断章取义的“有土斯有财”,竟也成为社会奉行的规范!

后疫情时代,所得与财富两极化的现象会越加明显,居住正义的声量也会随之与日俱增。掌经世之务者,不应纠结在要让年轻人买得起房子的错误思维;要推动全方位的居住正义,则须走出房屋税的死巷。


文章来源:联合新闻网
责任编辑:左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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