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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雄二E”飞弹扩军的意义

华夏经纬网 > 评论 > 台岛夜话      2021-10-08 14:56:23

 

台湾地面部队近日积极演练阅兵仪式。(台湾《青年日报》)

台湾地面部队演练阅兵仪式。图源:台媒


  作者 萧衡钟 华中师范大学台湾与东亚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大学、中国文化大学博士

  特别预算透露 “雄二E”以“雄升飞弹”为名扩军

  在今年台湾防务部门提交立法院的“海空战力提升计划采购特别条例”草案中,雄升飞弹系统、万剑飞弹系统被列新增案,性质上应属于性能提升型。其实, “雄升飞弹”一词近年散见台湾军方预算公开项目,尽管台湾军方从未说明实际弹种,但国外智库讯息都直指就是被称为“台版战斧”的“雄二E型攻陆飞弹”。

  台防务部门对于尚未解密的攻陆飞弹,一律称之为“特种飞弹”,此次公布的战力提升方案中,相关预算原应编列在机密预算项下,但因台湾地区要向美国采购岸置鱼叉飞弹系统、致使原预算额遭到排挤的因素,才让台防务部门须另外编列特别预算来支应,也让“雄二E”以“雄升飞弹”为名浮出台面。

  目前,台湾军方的特种飞弹部队编制,有“飞弹七九一旅”所辖两个营、六个连的“雄二E”连队,自2010年起陆续部署在新北、桃园与苗栗一线的“雄二E”飞弹部队驻地。由于台防务部门“防卫固守,重层吓阻”战略设计的需要,台湾军方对于中国大陆源头打击战力的发展正持续扩大整建中

  为了因应攻陆飞弹部队的扩编,通过台湾军方的工程发包数据可知,台湾军方的“防空暨飞弹指挥部”已分别在屏东万金、屏北机场、嘉义、新竹湖口、关西等地,陆续兴建具备现代化掩体、飞弹车库、天车吊臂的特种飞弹基地,未来除部署新部队外,也将提供其他部队的攻陆飞弹车来做“战力保存”用途。

  源头打击在“防卫固守,重层吓阻”战略设计中的吓阻功能

  台防务部门在“联美抗中”的大方向下,针对解放军可能对台湾进行“武统”的两栖攻击,提出了以“防卫固守,确保国土安全;重层吓阻,发挥联合战力”为设想的军事战略,并以此指导台湾军方的建军备战方向,包括规划“国防产业发展策略”、发展先进“国防科技”、建立武器装备自制能量等,来建构可恃性防卫武力。

  因此在强化资通电作战能力与创新不对称作战思维中,以“战力防护、源头制压、滨海决胜、滩岸歼敌”为作战构想,旨在藉由不相等(性质、形式、成本、性能、数量)兵力,配合有利条件(时点、空间/地海空域、电磁、信息等)与战术战法,来打击关键重心目标,藉以瘫痪对手、抵消解放军的优势攻击、降低解放军攻势效能等拒止目的。

  其用意是希望能进一步使解放军陷入多重困境,并吓阻中国大陆不致轻启 “武统”战端。其立论在于,吓阻的效力并不是由打击兵力的原始能力来决定的,而是由它吸收敌方第一次打击之后,所剩余能力来决定,也就是所谓的 “战力保存”,进而衍生战争中的第一次反攻行动,试图在解放军先动手、奇袭打击的情况下先确保战力生存,然后再作有效报复的能力。

  因此,吓阻的作战手段,首先就是所谓的第二击或后动手打击,目的在于要使解放军相信,台湾具有足以阻止解放军使用打击武力、且拥有适当毁灭作用的能力,让中国大陆对此畏惧。其次,又必须使中国大陆相信,无论在何种恶劣环境下,台湾还能够发动一个报复性攻击,或是在解放军先动手之后,台湾有能力可以制敌机先、对解放军进行源头制压,也就是所谓的先制攻击或预防战争。

  “防卫固守,重层吓阻”战略设计中的 “防卫性吓阻”

  “重层吓阻,防卫固守”的战略设计,就是想要以此来达到“战略持久,战术速决”的目标,并以此为 “胜战”。因为对解放军而言,在攻台战役中必须迅速有效地遂行地面占领,并维持相当兵力驻守,拒止外军介入,所以解放军的攻台指导方针强调“首战即决战”,速战速决不超过一周。

  因此,台军方欲以“持久固守”来做战力保存、以及迟滞解放军攻台作战节奏,以待美军介入或国际斡旋,故台防务部门认为,“持久固守”及“首战非决战”的作战构想,便是对抗解放军“远战速胜、首战决胜”的作战指导方针。

  其实,吓阻与防卫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因为有不同的手段与目的,军事战略上难以同时兼具。“吓阻”是以影响解放军心理意志为目标,运用各种威胁利诱手段,以阻遏解放军任何改变现状意图;而 “防卫”则在抵挡解放军入侵,降低或避免伤害。

  本质上,“防卫”是消极被动的武力对抗,防卫因具被动性又缺乏报复性质,不易造成中国大陆企图改变现状的压力,当然就不具有吓阻之效。而“吓阻”则是积极、主动的,吓阻可以是诡诈的斗志行为,也可以是无情报复行动,吓阻的效力来自于报复,没有报复能力就无所谓吓阻可言。

  所以吓阻与防卫是两个不同的战略选项,替代性无法提升,且战略发展不应异相发展,因为不同的战略构想自然需要不同的兵力结构,台湾地区在防务资源局限下,将制约台湾想要同时满足两种战略所需兵力发展的企图,结果不是虚耗资源、排挤预算,就是两者皆空。

  吓阻与防卫相互排斥之论虽有例可循,但仍有高度辩论空间。逻辑上而言,没有强烈报复行为,让对方畏惧感到威慑,就无法形成对方恐惧心理,吓阻形同失效。但报复又属于事后行为,而被吓阻者相信会被报复却是事前判断,因此,报复能力的强弱是否为吓阻的决定因素便形成争议。

  其实,被吓阻者恐惧的心理,不一定来自于吓阻者相互毁灭的行为,也有可能是被吓阻者对于能否成功改变现状所产生的疑虑,这样依然会达成吓阻。在此论证下,防卫能力的强弱,显然可能成为影响对方决策的考虑因素之一, “防卫性吓阻”的概念便油然而生。

  “防卫性吓阻”的吓阻效果在于:首先快速否定敌人攻击,其次直接攻击解放军高价值目标,再来则要有能力且有高度意志贯彻报复决心。换言之,防卫与吓阻概念相结合后,在吓阻解放军无效后,台军方必须藉由既有的实际防卫方案来化解解放军的“武统”行为,并加入报复元素,有效地报复中国大陆高价值关键目标,形成在消极中具有积极意义的 “防卫性吓阻”,是具有攻击能力的守势兵力,这也是台防务部门将“雄二E”以“雄升飞弹”为名进行扩军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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