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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民意代表受贿案一审宣判 多人获刑

华夏经纬网 > 台湾 > 岛内政治      2022-07-06 13:56:22

  中新社台北7月6日电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6日就震惊全台的民意代表受贿案进行宣判,4名不同政党的现任及前任“立委”涉受贿被判处7年4个月至10年不等刑期。

  综合中央社、联合新闻网、中时新闻网等台媒报道,2020年曝光的这起案件中,太平洋流通公司前负责人李恒隆涉嫌通过是知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郭克铭等人,行贿民进党籍“立委”苏震清、中国国民党籍“立委”廖国栋和陈超明,以及“时代力量”时任党主席徐永明,企图施压官员推动“修法”以夺回SOGO经营权。

  检方于2020年7月底搜索涉案“立委”等人住家与办公室,大规模约谈60多人,并于同年9月起诉苏震清等12人涉嫌犯贪污罪等。

  台北地方法院6日判决,涉受贿2580万元(新台币,下同)的苏震清获刑10年、褫夺公权5年;涉受贿790万元的廖国栋获刑8年6个月、褫夺公权4年;涉受贿100万元的陈超明获刑7年8个月、褫夺公权3年;涉受贿200万元的徐永明获刑7年4个月、褫夺公权3年。

  至于同案被起诉的“立委”赵正宇,经查并没插手SOGO案收受贿赂,而是遭其办公室主任林家骐冒用名号向殡葬业者索贿。赵正宇因家里被搜出现金920万元,其中170万元无法说明来源,因涉嫌偷漏税被判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

  此外,苏震清办公室主任余学洋被判无罪,廖国栋、陈超明、赵正宇的办公室主任分别获刑1年10个月至5年不等。李恒隆被判处1年2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缓刑5年;郭克铭得易科罚金部分8个月徒刑,不得易科罚金部分2年徒刑、缓刑5年;被控是徐永明“受贿窗口”的趋势民调总经理吴世昌被判处6年6个月徒刑。

  报道称,案件审理期间,苏震清、廖国栋、陈超明、徐永明、赵正宇均否认犯罪。全案可上诉。


责任编辑:左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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