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永康区大湾路某民宅25日遭人纵火,由于现场是3层楼高的出租套房,消防人员逐一疏散全栋28间房住民,有10人自行脱困,8人由消防人员救出,火势20多分钟即扑灭,幸好无人伤亡。警方事后逮捕涉嫌重大的29岁陈姓男子,但因对方精神状况不稳定,昨天晚间移送检方复讯,台南地检署认为陈男有反覆实施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
昨天上午7点19分许,消防局119勤务指挥中心接获报案,指永康区大湾路942巷内一栋民宅冒出浓烟后,陆续出动大湾、永康及保西等分队26车56人到场出水抢救。
消防人员到场发现该栋民宅是出租套房,住了不少大学生及民众,起火后住在1楼、2楼的10人自行脱困跑到屋外,但2、3楼还有人在睡觉或不知道起火,经发现浓烟瀰漫后才躲在室内,有8人被消防人员引导离开,幸好没有人受伤。
火势7点42分扑灭后,消防人员随即进行火调,发现现场1楼的101号房已全面燃烧,但房内电器插座及相关家电,并没有明显的起火迹象,房内也没有堆积大量易燃杂物,但火势却明显异常猛烈,初判有人为纵火的可能,立即通报永康警分局调查。
警方派员实地调查,先在现场附近道路发现行迹可疑的陈男,除将他带回调查,也调阅周边监视器检视,经比对发现他就是涉嫌纵火的1楼房客。但因陈男精神状况不稳定,说词反覆,警方只好将他管束调查并请台南地检署声请预防性羁押。检方已向法院声请羁押。(台湾“中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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