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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配入籍案 赖幸媛:两岸非国与国

华夏经纬网 > 评论 > 媒体链接      2024-03-20 08:29:41

    (记者 方敬为)民进党17名“立委”12日提案主张,大陆籍配偶取得岛内身份证必须先宣誓放弃大陆公民资格,效忠、认同台湾才能入籍。马时代的陆委会主委赖幸媛接受港媒中评社访问表示,不同意该说法,大陆籍配偶入籍是依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两岸非国与国关系,没有所谓效忠的问题。她呼吁执政党人要改善两岸关系,须调整对立思维,多一些人道角度,或许有所帮助。

  中国国民党“立委”提案修法,陆籍配偶取得身分证年限从原先的6年放宽为4年。民进党“立委”黄捷等17人则提出对案,主张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要陆配入籍应宣誓效忠,才能取得岛内身份证。

  赖幸媛表示,陆配入籍台湾是依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既然两岸不是国与国关系,就没有所谓效忠的问题。且仅针对陆配要求宣誓效忠,有歧视之虞,无助改善两岸关系,反而恐怕让两岸对立加深,负面效应堆迭,不利稳定台海情势。她认为,执政党人要审慎思考。

  她提到,尤其两岸之间是特殊关系,陆配要拿到岛内身分证的前提是要丧失大陆原籍,也就是“户籍”。而两岸关系依法是以户籍定义两岸人民,而非国籍,所以效忠的说法,她无法同意。

  赖幸媛认为,台湾是一块岛屿,过去400年来就是一套移民史。无论是大陆配偶或者外籍配偶,只要来到台湾,在台组成家庭,育有第二代甚至第三代,就是生活在台湾这块土地上的族群之一,若要主张效忠,恐怕没完没了。应该从族群平等、人权平等的角度来看,少一些对立思维,多一些人道角度,对两岸关系才有正面影响。

  赖幸媛忆述,她2008年接掌陆委会后,首先就将陆配政策列为优先议题,当年在推动陆配权益改革的时候,就是希望能将陆配权益比照其他外籍配偶,消除陆配歧视的问题。外配取得台湾身分证的年限是4年,当时陆委会也是希望朝4年的方向努力。但因为台立法机构有很多的反对声音,最后是将8年缩短到6年。因此对于现在有“立委”提案缩短年限,她个人乐见其成。

  赖幸媛说,当年陆委会开始研拟关于陆配工作权、身分证权、财产权等多项权益改革。当时陆配朋友们格外重视工作权,陆委会在推动的过程获得许多从事移民工作的NGO支持,只要陆配循管道获得婚姻认证就应该要有工作权,不必再申请许可、不必等待,即可在台工作。因为陆配工作权关系到27万个台湾家庭的生存权,这个改革她当年做到了,期待不久的将来,在台陆配的权益还能更进一步。(来源:香港“中评社”)



文章来源:中评社
责任编辑:黄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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