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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学理快评:这就是台湾监察机构干的事?

华夏经纬网 > 评论 > 网友评说      2023-03-16 10:33:49

前台大校长管中闵

前台大校长管中闵与作家杨渡合作撰写《大学的脊梁》,管中闵13日出席新书发表会。(图片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台大前校长管中闵于13日上午举办《大学的脊梁》新书发表会,并在开放记者问答时,即席忆及了“一件伤我最重、对心理影响最大、最痛恨的事”,公开控诉台湾地区监察机构为了“卡管”,而干预大学自治的“违法、低级、下流”。

管中闵回忆道:当时他正住院做手术,然有人传讯表示一定要与他见上一面。见面时,该名人士竟惊惶地不敢口说,只以纸笔写下“台湾地区监察机构”。管中闵这才了解,所有与他往来的单位都遭到彻查,且限时在7天内,必须提供巨细靡遗的数据给台湾地区监察机构;此外,台监察机构不但无视于“个资法”的规定,违“法”追索他长达20多年的报税数据,甚且,还转提供给特定媒体逐条地搞他!管中闵难掩悲愤地怒斥:“天底下,有这么低级、下流的作法吗?调查我的资料,还泄露给特定媒体,让他们编造?这就是台当局监察机构干的事!”

语毕后8小时,于2018年调查管中闵案的“监委”王幼玲、高涌诚、蔡崇义,发布“澄清与说明”新闻稿,强调管中闵所言系“严重背离事实,特予澄清,以正视听”。

试问:管中闵“严重背离”了什么事实?若管中闵忆及的“一件伤他最重、对心理影响最大、最痛恨的事”,公开控诉台当局监察机构为了“卡管”,而干预大学自治的“违法、低级、下流”之作为不是事实;调查管中闵的报税资料,还泄露给特定媒体,让他们编造”,也不是王幼玲等监委干的事,那么,“律师高涌诚”、“法官蔡崇义”是不是就应该立刻提告,而不该只通过台湾“中央社”,发布一纸“澄清与说明”新闻稿!

去年5月14日,检察官陈隆翔曾针对“监委”高涌诚对他的二度弹劾,以声明书公开痛陈:“高涌诚在约询时对我说:你不帮我想怎么解决的方法,你就是在逼我们弹劾你!”对此,陈隆翔严词质问:高涌诚对“追杀”他的经过,“是忘记了?还是害怕想起来?”

看看,从管中闵案到陈隆翔案,“监察委员”与台湾地区监察机构干的“违法、低级、下流”,“伤人最重、对心理影响最大、最痛恨的事”,到底严重背离了哪门子的事实?(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责任编辑:邱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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